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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公告: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

作者:xty  2008-05-19 08:05  复制 收藏引用  查看文章来源
国务院公告: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
2008年05月18日18:39 [我来说两句(4587)] [字号:[url=javascript:doZoom(16)][/url] [url=javascript:doZoom(14)][/url] [url=javascript:doZoom(12)][/url]] 来源:新华网   国务院公告: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
 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,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,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
公告全文如下:
  国务院公告
 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来源:中国政府网
(责任编辑:曾玉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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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评论 共1条回复
蝈蝈 发表于: 2008-05-19 14:10 引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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